根据茂机编[2005]23号文,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从市财政局分离出来,直属 市府办,主要负责茂名市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,是正科级事业单位,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,所有收入上缴市财政,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拔。
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以“廉洁务实、服务至上”为宗旨,负责茂名市政府机关、
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
府采购法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、法规,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
开、择优”的原则进行。